【誤殺受審】7旬清潔工疑被磚頭擊斃 精神科醫生指次被告案發及受查時受精神病影響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6/29 16:34

最後更新: 2022/06/29 17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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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科醫生黃宗顯。(楊詠渝攝)

7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上水示威期間被磚頭擊中頭部身亡,涉案兩名青年否認誤殺及暴動等罪受審,案件今(29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。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作供指,次被告於案發及受查時,受抑鬱及驚恐症影響,有警員指若然次被告願意在警員記事冊上簽署,警方才會考慮容許他服藥。

辯方今傳召精神科醫生黃宗顯擔任專家證人,黃供稱,他曾於2021年6月起與次被告及其母親和兄長會面,並於同年8月就次被告的精神狀況撰寫醫療報告。報告中指出,被告自約13歲起精神病發,會出現突然的焦慮和驚恐感覺,其病徵包括頭痛、難以思考和手震等。

黃又指,次被告於2017年9月起於那打素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接受治療,他當時曾出現自殘行為,亦有幻聽情況。黃診斷次被告患有抑鬱症及驚恐症,於案發及受調查期間仍未康復,因此相信他當日有受病情影響。

關於次被告曾在警員記事冊上簽署一事,黃指出次被告向他表示當時驚恐症發作,有頭暈等症狀,而且一片空白,有警員指若然次被告願意簽署,警方才會考慮容許他服藥。而當時警方亦有向他展示一些照片,但次被告視線模糊,若然10分為滿分,他當時的驚恐程度達9分。案件明(30日)續審。

涉案首被告劉子龍(19歲;無業)及次被告陳彥廷(18歲;學生)共被控誤殺、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3項控罪。

誤殺罪指兩人於2019年11月14日,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,非法殺害70歲死者羅長清。有意圖而傷人罪則指兩人於2019年11月13日,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,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,意圖使61歲男子X身體受嚴重傷書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。兩人又被控於同日在北區大會堂外參與暴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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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